丹阳新闻网首页广告位价目表
(2017 年9 月1 日起执行)(每次刊登费单位:元)
位置 | 规格(像素) | 价格 | 其他 |
首页横幅 | 940×70 | 20000元/月 | PC端和APP端同时发布,加收20% |
首页按钮 | 300×170 | 5000元/月 | |
首页投票 | 300×100 | 10000元/月 | |
首页活动 | 500×278 | 10000元/月 | |
首页新闻区横幅 | 740×90 | 10000元/月 | |
首页焦点图 | 500×316 | 2000元/周 500元/天 | |
首页新闻区 | 一格 | 300元/月 | |
其他横幅 | 194×50 | 5000元/月 | |
首页对联 | 100×300 | 5000元/月/幅 |
丹阳新闻网APP端广告位价目表
(2017 年9 月1 日起执行)(每次刊登费单位:元)
位置 | 规格(像素) | 价格 |
开机画面 | - | 2000元/天 |
首页幻灯片 | - | 1000元/天 |
首页头条区 | - | 800元/天 |
内容页 | - | 300/天 |
丹阳新闻网微信端广告位价目表
(2017 年9 月1 日起执行)(微信粉丝10万+)
位置 | 规格(像素) | 价格 |
头条位置推送 | - | 10000元/条 |
次条位置推送 | - | 8000元/条 |
三条位置推送 | - | 5000元/条 |
末条位置推送 | - | 1500元/条 |
小贴片 | 头条上部720X135像素1000元/次 50次以上8折 头条下部720X135像素500元/次 50次以上8折 其他部分贴片:720X135像素 50次以上8折 |
一、刊登广告的客户,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到广告部办理认刊手续,缴交广告
费。
二、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持有对口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三、广告刊出后如因原稿不清楚、不准确造成差错的,由客户负责;如客户因弄虚作假造成经济和社会影响或有损本报声誉,客户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如属本报造成的差错,由本报负责给予更正。
四、广告款项必须在刊登日期前三天汇入本报账号或交来现金,收到广告款后方予安排刊登。
五、广告原稿及文字等资料未经协商概不退回。
六、委托本部代办设计广告(1/4 版以上)需加收设计费(按广告款总额5%-10%收取),特殊要求的设计另议加收。拍摄费及效果图制作费由客户承担。
二、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广告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持有对口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三、广告刊出后如因原稿不清楚、不准确造成差错的,由客户负责;如客户因弄虚作假造成经济和社会影响或有损本报声誉,客户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如属本报造成的差错,由本报负责给予更正。
四、广告款项必须在刊登日期前三天汇入本报账号或交来现金,收到广告款后方予安排刊登。
五、广告原稿及文字等资料未经协商概不退回。
六、委托本部代办设计广告(1/4 版以上)需加收设计费(按广告款总额5%-10%收取),特殊要求的设计另议加收。拍摄费及效果图制作费由客户承担。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东方路报业大厦 邮编:212300
电话:(0511)86983129 13852937700 传真:(0511)86983038
开户银行:丹阳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2001756236051538526
收款人:丹阳日报新闻广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