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刘先生与商家签订的合同规定违约将赔付违约金。
本报记者 马骏
“去年9月,我和这家家居公司签订了一份《全铝整装装饰材料购销合同》,一次性支付了12万元,但因购买的房子一直没有交付,装修也就无法开始。最近,我在网上看到这家公司有一些负面消息,不知是真是假,我担心房子交付要装修时,这家公司无法履约,所以想趁着装修尚未开始,让对方把钱退了,但对方拒绝了。”近日,刘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他遇到了消费难题。
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在用手机上网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家全铝整装公司发布的广告。当时,刘先生购买的新居即将交付,于是他便和家人来到这家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刘先生表示,对于这家公司的设计和产品,他和家人当时感到满意,于是签订了一份《全铝整装装饰材料购销合同》。按照这份合同,刘先生一次性支付了12万元,待房屋交付后,家居公司将根据刘先生的需要进场。
让刘先生没料到的是,他的房子迟迟没有交付,“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买的这套房大概要到今年四五月份才能交付。”在此期间,刘先生通过上网查询等方式进一步了解这家家居公司,发现该家居公司存在一些负面消息。刘先生担心房子交付时,商家因种种原因无法履约,于是想要趁着装修尚未开始,让商家把钱给退了。然而,当刘先生联系商家,并表达这一想法后,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商家称,全部退款是不可能的,根据合同,我需要支付不少违约金。”刘先生对此感到惊讶,“当初付款时,商家明明说,只要还没装,反悔了就能退,现在怎么又扯上违约金了。”
在刘先生提供的这份合同中,记者看到,该合同第二章第二款第6条写着:经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违约损失,同时合同自行终止,守约方对违约方已产生和正在产生的任何款项不退。记者算了下,根据这一条,在尚未拿到一件家具的情况下,刘先生交付的12万元中需要拿出至少3.6万元给商家。对此,刘先生无法接受。
记者根据该合同中商家留下的电话号码尝试与商家联系,但电话显示空号。刘先生告诉记者,商家的态度很强硬,坚持按照合同内容来处理此事。“我只是担心到最后这12万元全都打了水漂。”刘先生说,“当初付款时,商家一直在说先付款,随时可退,没想到合同一签,钱一交,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对于刘先生的这一遭遇,记者咨询了律师。“根据消费者描述,其因房屋未交付导致家居安装尚未开始,现基于‘商家口碑问题’希望退款,然而,商家以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为由拒绝了退款请求。”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认为,经营者在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时,应按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款,但此情况也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来判断。
丁斌解释,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必须遵守的。若消费者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可能会被视为违约,从而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即使一方认为对方可能存在问题,仍需依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违约。消费者认为商家尚未产生家居,因此不存在损失,但商家可能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如材料采购、设计预案等,这些都可能构成商家的实际损失。因此,违约金的设定并非完全无依据,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这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丁斌表示,消费者在要求退款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考虑与商家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可申请降低违约金,具体由法院决定违约金金额。在此过程中,消费者应留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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