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财两空”的萌宠网购

核心提示: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和饲养宠物来提升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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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卖家要求加微信购买及付款时显示卖家账户异常。记者 王丹 陈晓玲 摄

本报记者 王丹 陈晓玲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和饲养宠物来提升幸福感。随着萌宠文化的兴起,网购宠物并接受寄送到家服务已成为一种趋势。从鹦鹉、鸡鸭、猫狗到蜘蛛、潮虫等,各式各样的活体宠物在电商平台上热卖。然而,这种特殊的网络交易也使得风险和纠纷的增加。

近日,市民褚先生(化名)就在网购宠物狗时遭遇了“钱狗两空”的骗局。“我当时在刷短视频平台时,看到一个账号发布了许多可爱的宠物狗照片,越看越喜欢,便萌生了购买一只的念头。”褚先生回忆道,随即他在视频评论区询问了购买方式,很快便收到了卖家的私信。对方自称是店铺客服,表示在平台购买宠物手续繁琐且价格较高,建议绕过平台直接交易,既方便又省钱。考虑再三后,褚先生还是同意了对方的提议,并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

经过几番讨价还价,褚先生最终以16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柴犬及一套狗狗用品,费用包括宠物托运费和活体检测费。客服要求褚先生先支付200元定金,用于安排宠物狗的体检。褚先生付款后,客服承诺当天发货,并告知从安徽到丹阳的运输时间最快次日,最迟后天即可送达。随后,客服通过微信发送了收款码,要求褚先生支付尾款。然而,褚先生多次尝试付款均被提示“账户异常”。客服解释称,这是微信跨地区初次扫码付款的正常安全提示,只需申请解除限制即可。褚先生信以为真,按照要求分两笔支付了剩余的1450元。

付款后,客服又提出,若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购买,活体宠物只能退还30%的费用。褚先生当时并未在意,一心只想尽快收到宠物狗。然而,当他询问如何喂养柴犬时,客服又推荐他购买三个月的狗粮,费用为1500元,并承诺狗粮会与宠物狗一起发货。此时,客服又要求褚先生通过支付宝付款。褚先生在使用支付宝付款时再次收到风险提示,开始怀疑商家是否涉嫌诈骗。

随即,褚先生要求客服提供发货证明,并表示若无法提供则要求退款。然而,客服以宠物已出库送检、体检完成且已发货为由,拒绝了褚先生的退款请求。褚先生继续坚持要求退款,客服最终同意退还30%的费用,即495元。至此,褚先生不仅没有收到宠物狗,还损失了1155元。

针对此类网购活体宠物的纠纷,记者采访了江苏泛华律师事务所的孔航律师。孔律师表示,通过网络买卖活体宠物虽然不被法律禁止,但销售活体动物的行为必须要取得相应的卫生资质和许可,动物必须来源合法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销售的是保护动物、非法获得的动物,或违反动物保护法规、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等,则涉嫌违法。

关于网购活体宠物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的问题,孔律师指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然而,该条款中的特殊性是体现在退货该类商品时会影响其二次销售,也极容易会给商家带来商品损失,但在销售者发货前并未完全否定消费者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因消费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给销售者造成损失,销售者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该案件中褚先生承担成交额70%的违约金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同时,我国《邮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及《邮政法实施细则》中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第六项即为“各种活的动物”,所以通过网络购买活体宠物后的运输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

关于褚先生与该商家通过网络平台转移到微信交易的问题,孔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交易,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质量保证等消费者应由之权利。然而,当交易脱离平台被引流到私下交易时,这些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并且极有可能遭遇诈骗。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可能难以找到责任方,也难以通过平台进行维权,“此次事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活体宠物时务必谨慎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尽量通过线下交易保障自身与宠物健康,避免因贪图便宜或便利而陷入骗局。”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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