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做生意,商家竟擅自拆除护栏

核心提示: 交通隔离护栏是城市重要的道路安全设施,是为了约束交通陋习,规范行车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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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缺失的交通隔离栏。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交通隔离护栏是城市重要的道路安全设施,是为了约束交通陋习,规范行车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然而,有个别商家为贪图便利,竟擅自移动、拆除、破坏交通护栏。

25日上午,本报记者接到热心市民反映,在香草路和西二环交叉十字路口东侧北面,24日下午安装完工的交通防护栏,第二天早晨就惨遭破坏,希望交警部门尽快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现场,看到道路北侧的交通隔离栏出现一个大口子,两节护栏不知去向,护栏下方则严重变形。附近居民告诉记者,他清晨6时路过时,护栏还是完好无损,估计护栏损坏时间在6点至9点这个时段。在现场,也有知情者透露,擅自拆除护栏的是附近一商家,他主要是为了方便做生意。

据交警部门介绍,道路隔离护栏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破坏交通设施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城市形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九十九条也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此,交警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爱护警示桩、护栏、信号灯等公共设施,积极举报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对于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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