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新生儿出生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核心提示: 新生儿出生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主持人:贺丽华

●读者咨询:新生儿出生之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复: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及时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读者咨询:男方户口在吕城,女方户口在镇江,新生儿出生后如何落户至丹阳?

答复: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如有疑问可详询吕城派出所户籍科,电话号码为0511-86051781。

●读者咨询: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是否收费?

答复:不收费,可直接拨打0511-86969020,根据语音提示选择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然后具体需要哪些手续材料就会同步发送到拨打的手机号码里。

●读者咨询:母亲户口在导墅镇,目前已73岁,从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是否还能参保?

答复:什么年龄段都可以参保。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新参保时会计算好到退休时要缴满15年,如新参保时已超过退休年龄,就直接补缴15年的费用;如新参保时还有10年才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时就先补5年的费用,然后再一年一年正常缴纳,缴满15年时正好达到退休年龄。

●读者咨询:个体户如何变更经营者?

答复:先到数据局3楼税务窗口办理变更经营者的清税证明,然后双方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分局填表变更。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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