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车门”盗窃,法网难逃!

核心提示: )1月31日凌晨,一男子通过“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当天下午便被警方抓获。由此,他也提前结束了自己的“春节假期”。

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徐辉 邵臻)1月31日凌晨,一男子通过“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当天下午便被警方抓获。由此,他也提前结束了自己的“春节假期”。6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将追回的部分赃物予以发还,失主王先生连连道谢。

春节期间,和大多数人一样,市民王先生在私家车内放置了10包散烟,想着拜年的时候发烟方便。1月30日晚,王先生把汽车停放在开发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内。次日中午,他突然发现车内香烟都不见了,赶紧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开发区派出所立即展开案件侦办工作,确认为王先生停车后忘记锁门,盗窃嫌疑人直接“拉车门”实施盗窃。并且,王先生的行车记录仪拍到了疑似盗窃嫌疑人本人。

在市公安局侦查中心的协助下,办案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及藏匿地点。1月31日14时许,接到指令的巡特警大队民辅警在金鹰广场内将盗窃嫌疑人冷某抓获,提前结束了他的春节假期。而此时,距离王先生报警,仅仅过去两小时。

“我通常选择凌晨三四点钟出来,到一些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以及小区外的马路边,寻找没有上锁的私家车,采用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王先生的车是新能源车,车把手都没有关闭,我就知道没有上锁。”到案后,盗窃嫌疑人冷某告诉民警。

根据冷某的供述,1月31日凌晨,他除了拉开了王先生的车门,还拉开了另一辆未锁私家车的车门。

2月1日,因涉嫌盗窃罪,冷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开发区派出所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车辆不是移动保险箱,不要在车上放置贵重物品或大额财物,同时要做到离车落锁,不给窃贼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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