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贺丽华
●读者咨询:户籍在镇江丹徒,之前在丹阳工作并在丹阳办理了退休,能否在丹阳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答复:可在丹阳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先至丹阳市开发区凤凰路20号卫健委407室领取相关表格,后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街道盖章,最后将表格里需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407室。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563751详询。
●读者咨询:通过“苏服办”App办理了新生儿社保卡,系统显示已办结成功,何时能收到社保卡?
答复:一般3个工作日内寄出,镇江范围内一般2日~3日送达。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926929详询。
●读者咨询: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答复:缴费年限满一整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每个人的情况不同,窗口可帮助核算,如有疑问可拨打0511-86926811详询。
●读者咨询: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费用,现缴纳是否有等待期?
答复:未在集中缴费期内(2024年11月8日~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补缴当年度保费,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期满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2个月。
●读者咨询: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复:职工医保家庭共济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共济授权人个人账户要有余额,共济使用人要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好手续后可在医院、药店直接刷卡,共济使用人仍然使用自己的医保卡,然后在共济授权人医保卡个人账户上进行扣款。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的绑定,也可通过市医保综合服务大厅、市区各办事处窗口、各辖市医保服务大厅线下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绑定业务。前提是需要双方均在江苏省内参保,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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