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召开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升惩治危险驾驶罪的震慑力,增加交通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 (记者 陈静)为提高全社会对危险驾驶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昨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召开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升惩治危险驾驶罪的震慑力,增加交通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部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参加活动。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丹阳法院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判基本工作情况。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危险驾驶行为包括以下几种:酒驾、吸食毒品后驾驶、服用国家禁止的驾驶员用品后驾驶、追逐竞驶、醉驾、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这些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实践中,酒驾、醉驾危险驾驶行为占大多数。

2022年,丹阳法院受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58件,占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2.74%。2023年,我市受理危险驾驶案件403件,占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36.33%。2024年,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224件226人,占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26.38%,同比下降179件,审结案件220件222人。

在我市审理的被告人基本情况中,呈现三大特点。男女比例差距明显。2024年审结醉驾案件的222名被告人中,男性216名,占97.2%;女性仅6人,占2.7%。被告人年龄相对集中,30岁至50岁之间的被告人达189人,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21岁。被告人职业相对多元。其中,既有公司职员、企业高管也有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其中初高中文化141人,专科以上文化48人。

另外,在案件中,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主要有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等形式,丹阳法院2024年审结的220件危险驾驶案件均为前者。

分析这些案件,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饮酒的原因多集中于亲人、朋友、同事间聚会,在家中、饭店或者KTV饮酒,酒后自行驾车回家或开车送人回家。其中136人因交警设卡查处,86人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查处,有2起致人轻伤事故。二是醉酒驾驶的机动车类型主要为汽车,共计195人,另有27人因为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有8人。三是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180毫克每100毫升的人较多,共计103人;80~150毫克每100毫升的有54人;150~180毫克每100毫升的有65人。

会议还通报了近年来丹阳法院审结的四起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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