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印牧欣)昨日下午,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本月正式开始实施。此次修订重点调整延长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积极保障群众就业权益。连日来,市车管所服务大厅格外忙碌,前来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驾驶员络绎不绝。
据了解,此次修订新增年龄过渡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恢复功能。对于曾持A、B照的驾驶人,年满60周岁已办理超龄换证业务的、57周岁以上因年龄原因已办理自愿降低准驾车型业务的,或只持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且在年满60周岁后注销驾驶证的,可在未满63周岁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窗口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截至目前,窗口共办理近200起驾驶资格恢复功能业务。”市车管所民警刘苏怡介绍。
此外,新规还新增63周岁以上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申请功能。对于持有A、B 照的驾驶人,在年满62周岁(含)、不满63周岁间,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公安交管部门窗口,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申请前,驾驶人应当在申请地先完成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前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完成体检,且驾驶证不存在违法或事故等情形。”刘苏怡表示,系统核准后,将自动延长其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默认为三年。
工作人员提醒,公安交管部门已对符合条件的驾驶员“点对点”地发送短信进行通知。收到短信的驾驶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以及1寸近照,至丹阳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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