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康)最近,微信朋友圈异常热闹起来。有卖新衣的、卖年货的、卖年花的,那你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卖“仙女棒”“小金鱼”“加特林”的吗?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近日,市民王先生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看到了售卖烟花爆竹的广告,而从这位网友发布的内容来看,购买的人数还不少,“我之前看过报道,说是微信朋友圈里不能售卖烟花爆竹,这怎么又能卖了?”随后,记者通过王先生加上了这位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的网友。从他发布的内容中看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售卖记录,还附有价格目录,单个或单盒的价格从十几元到五六十元不等。
记者查询了解到,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将烟花爆竹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按照药量及危险性大小,分为A、B、C、D四级,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主要是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而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寄递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选购时,消费者要认准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不法商贩处购买;也不要在微信、抖音等平台上网购。”在开发区的一家烟花爆竹专营店,店主刘先生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产品的消费类别,普通消费者只能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同时,购买时还要查看外观,购买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无浮药的产品,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警示语和燃放说明,还要注意查看点火引火线是否使用了绿色安全引线。
同时,刘先生还提醒市民,燃放前应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内容。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燃放,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另外要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城市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和其他排水、排污设施,以免引燃、引爆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头脑清醒,有严重视力或行动障碍的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应在家长监护下谨慎燃放烟花爆竹。点燃引火线后,应迅速撤离到安全位置;不要靠近未被点燃或中途熄灭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进行二次点火。最重要的是,广大市民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切勿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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