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核心提示: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至9日在市会展中心召开。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丹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丹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至9日在市会展中心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丹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丹阳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

五、审阅丹阳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事项和票决民生实事项目。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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