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住房赠与子女要缴纳哪些税?

本报讯 (记者 贺丽华 帅莹)近日,62岁的市民孙女士来电咨询,称其名下有一套商品住房,现想要赠与女儿,听闻要缴纳一定的税款,不知道具体包含哪些?税率是多少?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赠与方和受赠方均需缴纳税款。其中,赠与方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减半征收。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3%。关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税〔2016〕36号)的通知,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于土地增值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该负责人说,需要注意的是,细则所称的“赠与”指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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