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身份证遗失能否网上挂失?
答复:目前尚未开通居民身份证网上挂失补办服务。
●读者咨询:外地户籍,目前居住在丹北镇后巷,是否可以在丹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复:外地的可以在丹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在当地办理居住证时间算起,开具的证明时间就是从制作居住证的时间算起。若有疑问可致电后巷派出所户籍科详询,电话为0511-88030790。
●读者咨询:西门附近是否有液化气站?
答复:西门有“兴源液化气站”。
●读者咨询:外地户籍的大学生是否可以在丹阳办理护照?
答复:可以携带身份证至行政审批局出入境窗口办理,有疑问可详询出入境窗口,电话为0511-86572235。
●读者咨询:在苏州缴纳职工医保,但现在发现丹阳的社保卡内被代扣了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的费用,如何办理退保?
答复:可以携带苏州的参保凭证去医疗保障局税务窗口登记退费,并且办理停保手续。
●读者咨询:准备给孩子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是否可代办?
答复:可以代办,代办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读者咨询:在丹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补充医保住院报销待遇是否一致?
答复: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享受待遇:本市二级以上及市外定点医院合规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普通居民:(30+保龄)%,最高不超过50%;老年居民:(45+保龄)%,最高不超过65%。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镇江市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65%;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6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若有疑问可致电医疗保障局结算科详询,电话为0511-865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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