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升级又加力 及时报废得实利

核心提示: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通知》。

本报讯 (记者 须俊 通讯员 董盛盛)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通知》,与以前农机报废更新的政策相比,本轮政策补贴范围更宽、补贴标准更高、补贴程序更优化,将为农民朋友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

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明确了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补贴对象为:丹阳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是扩大补贴范围:报废补贴农机种类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现在的9种(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和谷物干燥机)。

三是调整补贴期限:分基本政策实施期限和加力政策实施期限,其中基本期限为2024年全年,加力期限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加力支持条件的,已领取报废补贴额的,补齐差额部分补贴)。

四是提高补贴标准:政策加力实施期间,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内的同种类机械,在基本政策报废补贴额基础上再提高50%,申请补贴需提供新购机证明(具体报废补贴额见《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五是优化补贴程序:对于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因购置时间较长等原因提供购买原始发票或企业销售存根确有困难的,以及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机具信息缺失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机主需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具体操作程序:

1.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业机械交售给回收企业,同时提交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回收企业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目前服务我市农机报废更新的回收拆解企业有2家:一是镇江市华东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镇江市丁卯开发区潘宗路11号;二是丹阳市汇宝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地址在丹阳市司徒镇机电产业园机电路1号。

2.注销登记:注册登记的报废农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市级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我市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为丹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电话:86983713。

3.兑现补贴:机主将《确认表》和符合报废条件的材料提交至镇农业农村部门,市、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发放报废补贴。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单位,补贴对象要遵守江苏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牌证管理机具要及时去农机监理部门注销牌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来源合法,补贴对象要对提交的农机报废补贴机具相关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出现套取资金等恶劣情况,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此外,补贴对象要积极配合各级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核查。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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