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曹某用丝网捕猎到的黑水鸡。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臻)有一些人为一时口腹之欲或意图非法获利,竟然非法狩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殊不知,这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触犯了法律。日前,延陵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
日前,延陵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临时居住在该镇某村的山东籍男子曹某有非法狩猎的嫌疑。随后,办案民警在曹某的临时居住地将其抓获,当场查获疑似野生动物98只。后经专业鉴定,这98只野生动物均为黑水鸡,系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保护动物。
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曹某交代,今年9月,其在刷手机短视频的时候萌生了捕猎黑水鸡的想法,便通过网购平台购买了两张丝网进行捕捉。经林业部门认定,曹某使用的丝网为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
一个多月以来,曹某多次于傍晚时分至居住地附近的树林里,通过架设丝网的方法非法狩猎黑水鸡。“所有抓来的黑水鸡我都养在门口的棚子里。”曹某交代,“我虽然知道黑水鸡是‘三有’保护动物,但还是心存侥幸。做了这个事,我认罪认罚!”
目前,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曹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三有”保护动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发挥着重要作用。非法狩猎这些保护动物会对当地的动物资源、物种多样性、生态平衡造成损害。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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