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人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本报讯 (记者 曾丽萍)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江苏共有8人入选先进个人名单。其中,我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丹阳市赵氏二胡有限公司总经理、工艺美术师赵军获评先进个人。

根据评选条件,“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要求从事非遗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2018年以来在非遗调查记录、保护传承、研究管理、宣传展示等方面成绩显著。

据介绍,“赵氏二胡”自明朝万历年间传承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赵军是“赵氏琴坊”第13代传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5岁时,赵军跟随父亲赵锁明学习二胡制作技艺,17岁就能独立制琴,他在制琴工艺上不断研究创新,使二胡的制作水平跃上了新台阶。2010年,赵军在香港首届国际二胡珍品制作比赛中获金奖,被授予“国际二胡制琴大师”,“赵氏二胡”也被纳入“江苏老字号”“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赵军常年致力于“传统二胡工艺”的推广和传承工作。面对荣誉,他表示将继续专心研究,积极探索保护非遗技艺传承之路,切实增强非遗生命力和传承力,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传承中积极创新,让非遗焕发新活力,展现新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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