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有的还不止一辆。有了车,就得租赁或购买车位。那么,自己购买的车位是不是可以随便停放车辆呢?
近日,家住开发区一小区的居民赵先生反映,称他家购买了两个相邻的车位,因为空间足够,所以停了三辆车,但物业要求赵先生缴纳三个车位的服务费,这让赵先生不能接受。赵先生认为,两个车位是他购买的,他想怎么停就怎么停,物业不应该再收取第三辆车的有关费用。而赵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方面称,该小区车库道闸系统为一位一车管理模式,故在系统中为业主录入三辆车信息就必须对应三个车位,财务系统中相应就需有三个车位管理费体现。
记者走访发现,在居民小区中,不仅有赵先生这样两车位停三辆车的情况,也有一个车位停两辆车的情况。对此,物业在收取费用时,一般都是根据车辆数量来收,而非车位数量。对此,物业和业主之间往往各执一词。业主们普遍认为,购买或租赁车位的空间属于业主,怎么停是业主的自由,但物业并不认同。“每个车位的设计都是满足于一辆车的停放需求,车位空间一般都会比车本身大一些,但又无法满足停放两辆车。如果硬要在一个车位里停两辆车,那大概率会有部分车身停在车位之外,这不利于车辆正常通行,也给车库的日常管理带来麻烦。”一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如是说。
对此,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一个车位是否可以停放两辆汽车,需要综合考虑停放两辆车后是否超出车位划线范围,是否妨害其他行人、车辆正常通行,是否妨碍其他车位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等因素。相关业主应当以地面划定的车位范围为界限进行合理使用。车位划线范围之外的部分,作为公共区域,其产权归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所有。超出车位划线范围的使用行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制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