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臻)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室先后接到两次报警,举报丹北镇埤城两处出租屋内同时存在违法活动。每次接到指令后,埤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均迅速处警,严格按照此类警情处置规范,对被举报出租屋及承租人开展检查问询,但均未查实有不法行为。
两次报警,被举报的两处出租屋的承租人相互认识。那么,是这两处出租屋的确存在违法行为,还是报警人另有企图?
经向两处出租屋承租人了解问询,并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民警初步判断,报警人陈某存在恶意举报、谎报案情的嫌疑。
9月中旬,民警找到报警人陈某,并依法对其进行询问。面对民警的质询和警方收集的一系列证据,陈某如实供述了其先后两次捏造事实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而目的竟是为了发泄对朋友的不满。原来,近日陈某与朋友宗某发生矛盾,为打击报复,在一次饮酒后,陈某做出了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宗某及其朋友所租住的出租屋内存在违法活动的荒唐举动。次日酒醒后,陈某再次拨打110恶意举报。
经过民警的教育,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因行为已经构成谎报案情,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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