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国禹)无“盔”不上路,安全“戴”回家。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连日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全时段专项整治行动。
9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城河路与中山路路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市民进行观察发现,短短5分钟时间内,就有50余辆电动自行车从该路口经过。其中,大多数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自觉佩戴了安全头盔。“不光驾驶电动车要戴安全头盔,乘坐电动车同样也要戴头盔”,在现场,执勤交警拦下一辆电动自行车,坐在后座的女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记者现场随机采访了几位骑乘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头盔的市民,对于为何不佩戴头盔,他们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有说没买到合适的,有说戴头盔不好看的,还有说戴头盔会破坏发型的……经过在现场执勤交警的耐心教育后,这些人都表示为了自己的安全,以后会戴头盔上路。 “以前我总是心存侥幸,觉得不戴头盔也没什么大不了。但经过交警同志的耐心讲解,我才真正明白头盔对我们自身安全的重要性。以后,我一定会养成每次骑车都戴头盔的好习惯,也会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让大家都重视起来。”市民胡先生说。
据执勤交警介绍,目前,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能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佩戴安全头盔,但是仍有极少数市民心存侥幸心理,不愿佩戴安全头盔,为逃避处罚甚至与交警玩起“躲猫猫”的游戏。
记者采访获悉,为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确保辖区群众出行平安,交警部门在整治行动中,通过“早晚高峰期查处+平峰期巡控+夜间查处”的勤务模式,加大重点时段、路段的见警率、管控率,确保全面覆盖,同时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常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坚决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违法载人,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做到自觉预防事故,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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