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严惩不贷!
开发区重拳出击,一个月立案查处3起案件
本报讯(记者 韩笑 须俊 通讯员 李溶) “我们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动已首战告捷。截至目前,经摸排巡查发现易倾倒固体废弃物的区域20个,已完成整治区域10个,协助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清理无主垃圾80余吨,核查运处固废嫌疑车辆50余辆,暂扣12辆,并立案查处案件3起。”近日,开发区曲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管执法大队检查分队队长左超告诉记者,其中,为排查前不久的贺家路非制式车辆倾倒固体废弃物案,他们收集相关证据,上演了一场斗智斗勇的故事。
今年4月中旬,开发区曲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管执法大队检查分队接到群众举报,在贺家路路段的一处工地内发现大量固体废弃物堆积,请求执法人员进行查处。随即,检查分队赶赴现场迅速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检查分队的执法人员感到案情扑朔迷离,因为无论是查询沿途监控,还是走访附近居民、商户,均没有装载这些固体废弃物运输过程的蛛丝马迹。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检查分队队长左超勘察现场后,发现现场包装固体废弃物的包装袋上有厂家名称和联系方式,或许这是一条线索。通过公安、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他们从采购该厂家产品的名单与辖区内企业进行比对,锁定了某锯业有限公司。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左超和同事进入车间暗访摸排,在车间一角找到了与违法现场一致的包装袋。有了这一实证,检查分队向该锯业有限公司所在辖区的大泊派出所寻求协助,调取了厂区监控,找到涉事监控录像,明确贺家路的固体废弃物是这家公司非法倾倒。经查,这家公司的车间主任雇用了一名熟知开发区路况的司机,利用运输路段的监控死角进行倾倒,属于有预谋地实施非法倾倒行为。此事件经立案调查已按规定依法处罚。
另一起案件是某公司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被私自倒入永安社区彭隍庵追思堂南侧的废弃水塘,共4车合计60立方米。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经曲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案情讨论,这家公司擅自倾倒泥浆污水已达60立方米,考虑到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且为首次倾倒,参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置量在50立方米以上,应处8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曲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这家公司限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的罚款;对朱某和孙某个人处200元的罚款。
开发区曲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巡查执法人员将坚持分班、错时巡查,并利用好监控、无人机,对易倾倒区域做好信息采集,及时发现和严格查处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参与,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持续推动开发区生态环境向“无废城市”目标发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