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焦宣)今年以来,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作用。据统计,8月份,我市有两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记者从“2024年8月我市终生禁驾人员信息表”上获悉,被终生禁驾的两人为王某和潘某云,其中王某被禁驾事由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而潘某云被禁驾事由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司机,“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那么,哪些原因会被终生禁驾?据交警部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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