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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读者咨询:妻子生育险已缴纳3个月(即将分娩),能否通过生育险报销?

主持人:陈晓玲

●读者咨询:妻子生育险已缴纳3个月(即将分娩),能否通过生育险报销?

答复:生育保险连续不中断缴费满10个月且正常在保的女职工在本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保卡和生育服务证明进行产前登记后,出院时可直接刷卡结算分娩住院医疗费用。未满10个月的待缴满后由单位凭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封面、产检自费发票、住院发票、出生证明、准生证、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和社保卡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大厅申请报销。

●读者咨询:在丹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需要至南京医院门诊就医,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复: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进行线上备案,也可以至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进行线下备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保)参保人员转外就诊,在异地普通门诊不能报销,住院可以报销。

●读者咨询: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年度限额是多少?

答复: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年度报销限额2000元,门诊和住院年度报销限额10万元,详情可咨询医保局结算科,电话为0511-86500079。

●读者咨询:大学生是否可以享受购房契税补贴?可以和首套房契税补贴一并享受吗?

答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我市就业五年内,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大专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本科以上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两者不能重复享受。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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