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家“优待定点医院”正式揭牌

核心提示: 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昨日上午,“丹阳市优待定点医院”揭牌仪式在市第三人民医院举行,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送上一份医疗优待“大礼”。这也标志着,三院成为我市首个优待定点医疗机构。

本报讯(记者 曾丽萍)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昨日上午,“丹阳市优待定点医院”揭牌仪式在市第三人民医院举行,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送上一份医疗优待“大礼”。这也标志着,三院成为我市首个优待定点医疗机构。市领导杨连波、杨文军出席活动。

据悉,三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上海长征医院军民共建医院。前期,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前往江苏省荣军医院(无锡)考察学习,并对“优待定点医院”的优待内容及可行性进行研究,于今年5月1日制定出台了《丹阳市优待定点医院优待办法(试行)》,在三院设置优抚窗口和优抚病房进行试运行。

目前,我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有3万余人,其中年老体弱人群约占60%。根据《丹阳市优待定点医院优待办法(试行)》,优待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优惠项目方面,在门诊优惠中,享受免普通诊查费;门诊(扣除药品、耗材)就诊自付部分优惠50%,当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门诊健康体检套餐费优惠10%。住院优惠中,住院就诊自付(扣除药品、耗材)部分优惠50%,立三等功的自付部分优惠70%,立二等功的自付部分优惠80%,立一等功的自付部分优惠100%;每人单次优惠不超过50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12000元;每次住院餐费补助100元。直系亲属优惠方面,门诊(扣除药品、耗材)就诊自付部分优惠30%,当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住院就诊自付(扣除药品、耗材)部分优惠50%,每人单次优惠不超过3000元,当年累计不超过8000元。

据统计,今年5月1日起到目前,共有86人次在三院就诊享受优待,减免诊疗费用41670余元。目前,三院设置了退役军人挂号、缴费、取药优先窗口共计8个,B超、心电图、检验、影像等检查优先窗口4个;每个病区设立1~2张优抚病床,并在门诊一楼大厅设置咨询台,为退役军人及亲属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自2022年至今,该院服务荣军优抚对象583人次,共计减免费用约25.77万元。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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