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96.8元

本报讯(记者 邹亚俊 通讯员 陈瑶)近日,国家统计局丹阳调查队发布了上半年我市全体居民收入情况。上半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96.8元,同比增长5.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97.2元,同比增长4.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4.3元,同比增长6.9%。数据显示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长是支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上半年,我市工业稳定增长,服务业持续恢复,居民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58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快于全体居民收入增速0.3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23111.6元和11947.5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1%和6.7%。上半年,随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经营状况持续向好,拉动了经营净收入增长。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539.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

同时,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也稳定增长。上半年,我市继续加大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力度,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助推转移净收入增长,全市人均转移净收入3536.9元,同比增长6.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分别为4729.9元和1787.4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3%和7.5%。上半年,我市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通过集体分红拉动收入增长,并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资产租赁等方式,增加财产性收益,全市人均财产净收入2434.9元,同比增长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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