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调整并补发到位

核心提示: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精神,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本报讯(记者 郡玉 通讯员 刘亚飞)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精神,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据了解,今年调整办法的框架继续保持不变,仍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一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体现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8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三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4%增加。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1元、29元和39元。

据悉,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今年1月起补发,目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发放到位。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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