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菀滢 通讯员 王璇)为了保护住宅安全,很多居民在家门口安装上了监控摄像头。但有些居民认为,摄像头严重侵犯了自身的隐私权。近日,我街道居民乔某某在门口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对门邻居章某某认为,乔某某通过监控可以掌握自己家人的出入时间和访客来往等信息,每天回家都感觉不舒服。为此,章某某多次与乔某某协商但均未果,一气之下章某某直接拆除了该摄像头。
驻辖区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受理此次纠纷后,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发现矛盾焦点在于乔某某安装的摄像头是否侵犯了章某某的隐私。调解员与章某某一同查看了乔某某的监控视频,发现整个公共走廊都在监控范围之内,章某某及其家人进出时间、家中亲友来访等都能被摄像头捕捉到。该摄像头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章某某的私人生活安宁造成了侵扰。章某某起初本着邻居和睦相处的原则与乔某某友好协商。但在没有得到任何反馈的情况下,章某某采取了过激行为,直接损坏了摄像头,让有理变为无理,维权变成违法。
为了让双方当事人明确此次事件中各自的责任,调解员翻阅了多起类似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耐心普法,最终双方相互道歉,章某某因损坏摄像头对乔某某进行赔偿。乔某某也承诺,如若再安装监控会通过调整角度、遮挡等方式,将摄像头的监控区域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云阳司法所在此提醒,各位居民在安装摄像头前应尽量征得邻居或其他可能受影响人员的同意,在保障自己住宅安全的同时,避免因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而产生矛盾。同时,各位居民也要提高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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