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沿街商家在签订协议。记者 王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丹)7月1日,本报“民生·最关注”版面刊发了路边《“雨水口”成沿街餐馆排污口》一文,反映了普善人家东门普善路和南门凤凰南路上一些街边的“雨水口”成了小餐馆倾倒餐厨废水的“排污口”。报道刊出后,属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核实处理。
2日,市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来到现场后,因沿街餐馆较多,无法确认是哪些店铺往雨水箅子里倾倒厨余垃圾,便逐个上门对沿街餐馆宣传往雨水箅子里倾倒厨余垃圾的危害和可能面临的处罚。此外,执法队员还联系了光大环保能源公司上门对这两条路的沿街餐馆进行餐厨垃圾回收,并签订《丹阳市餐厨垃圾回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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