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5日,市民唐先生来电咨询,称自己三个多月前因遭遇一场意外而落下肢体残疾,已在医院完成治疗,不知何时能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对此,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因疾病、外伤、中毒等原因致视力、听力、肢体、智力障碍的,应在治疗终结、康复期满六个月后才能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而因遗传、先天因素导致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不受康复期的时间限制。双眼球摘除、成年人身高低于130厘米以及肢体明显缺损、畸形等提出申请的,也不受康复期的时间限制。喉部切除术后,丧失语言功能的,同样不受康复期的时间限制。
关于如何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该负责人表示,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区、街道)残联申请,首次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和病历材料;也可异地申请办理,申请人须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及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由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受理、评定,残疾人证则由户籍地残联制作发放。
该负责人提醒,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残疾评定须本人到现场。如申请人为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未成年人,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办残疾人证,法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和能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其他残疾类别的申请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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