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报讯(记者 陈静)昨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赵立群、林丹如、黄俊杰、韩静慧、王国华参加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邵翔、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束利云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见今日2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于斌代表市长宋飞雄提请人事任免议案,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提请任命汤军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马杰同志为市住建局局长,唐宁锋同志为市城管局局长,杨鸣强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裴金华同志为市数据局局长,祖云峰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刘全良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事任免议案,提请任命赵秀芳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俊香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宏亮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毛倩雯、贡辉、马苏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黄洁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鉴于刘凯、王志祥同志因工作调动,已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决定丹阳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和决定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根据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许宏亮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法院代院长,黄洁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表决了有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群希望被任命人员不负人民重托,奋发有为,践行好誓言、履行好承诺、经受住考验,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如山的责任感,把思想行动凝聚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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