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

核心提示: 近日,开发区召开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推进会,要求6月15日前完成全区所有餐饮用户调查摸底;同时开展试点工作,针对餐饮体量较大的市场(大泊集镇、新欣市场、荆林集镇)开展重点村(社区)(包括毛家社区、前进社区、高楼社区、嘉荟新城社区、大泊社区、华甸社区、荆林村)先行试点。按照边动员、边推进的工作原则,同步开展现场勘察设计、制定施工方案、与餐饮商户签订改造协议、进场施工等相关工作。

本报讯(记者 须俊 通讯员 开宣)近日,开发区召开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推进会,要求6月15日前完成全区所有餐饮用户调查摸底;同时开展试点工作,针对餐饮体量较大的市场(大泊集镇、新欣市场、荆林集镇)开展重点村(社区)(包括毛家社区、前进社区、高楼社区、嘉荟新城社区、大泊社区、华甸社区、荆林村)先行试点。按照边动员、边推进的工作原则,同步开展现场勘察设计、制定施工方案、与餐饮商户签订改造协议、进场施工等相关工作。

“瓶改管”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善燃气安全状况,降低城市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开发区始终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力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根据15个村(社区)摸排上报,目前已有18家餐饮企业完成“瓶改管(电)”。下一步,开发区将细举措、强落实,充分依托各村和社区,切实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机制和监管合力,如期完成改造目标。

据了解,此次改造的范围是:在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符合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产权明晰,仍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包括: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等具备“瓶改管(电)”实施条件的餐饮场所。无产权、产权不明、违章建筑、未取得经营许可相关证件的餐饮场所,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餐饮流动摊贩)不在本次“瓶改管(电)”工作范围。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餐饮场所“瓶改管(电)”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一是逐步加快改造存量。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在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接入条件的村(社区),推进餐饮商户的“瓶改管(电)”改造工作,确保2025年9月底完成应改尽改。进一步加快管道覆盖、织密建设速度。二是源头治理管控增量。新建项目设置餐饮场所有用气需求的,在办理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时,应当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针对餐饮场所规模小、更迭快、易恢复经营等特点,建立健全从规划布局、证照发放到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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