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未规范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记者 王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丹)近期,随着气温升高,我市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开始放松警惕,将“规范佩戴头盔”变为“携带头盔”或者“忘带头盔”。11日下午,针对这一现象,记者进行了走访。
“你要把头盔戴起来,不能把头盔挂在倒车镜上。”“你要记得戴头盔,戴头盔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不是应付交警的检查。”当天下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协警在执勤时,拦下几名未规范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厌其烦地进行劝导。
该协警告诉记者,近期在执勤时发现,未规范佩戴头盔的行为明显增多,有的佩戴头盔了,但是未系上安全扣;有的携带了头盔,但不佩戴;有的干脆头盔也没有携带。
记者在现场统计了一下,当天15时15分至15时20分这五分钟时间内,有17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从开发区开发大厦前的路口经过,正确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仅6人,其余11人均未正确佩戴头盔。采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驾驶共享电单车的驾驶员均未佩戴头盔,一人存在逆向行驶的行为,一人有闯红灯的行为。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戴上头盔、系上扣,虽只是一个小举动,但养成这样一个好习惯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广大市民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杜绝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危险行为,切勿因贪图一时之便,置自己和他人于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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