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云莹 通讯员 云宣)近日,市民柯先生来到云阳街道调委会控诉自己的租客,希望调委会可以帮他挽回损失。“我一进门眼前一黑,好好的房子租出去,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调解员在一旁安慰柯先生,让他不要着急,喝杯水,并建议柯先生再联系租客朴先生问问对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可以约好时间一起过来。
次日,柯先生和朴先生向云阳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让双方叙述了纠纷的始末。原来,柯先生将名下一套住宅出租给朴先生,约定朴先生在租赁期满后将房屋打扫干净并归还。由于租期内双方沟通没有较大的分歧,柯先生在房租到期后并未到现场收房。一周后,柯先生前往出租屋,发现房间门框破破烂烂、衣柜玻璃也破了个大口子。“谁家好人能把好端端的房子弄成这个样子?”柯先生语气里满是心痛。柯先生多次联系朴先生要求其处理此事,都遭到了拒绝。柯先生还提供了租房前后的照片和维修人员预估的费用,希望朴先生能够进行赔偿。
调解员看朴先生未有表态,决定单独和他沟通,通过情理结合的方式分析此次纠纷,告知他作为租房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现场照片来看,朴先生既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租住房屋的义务,也违背了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外,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妥善保管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房屋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租客还要赔偿房东的租金损失。既然柯先生愿意和朴先生沟通,调解员建议朴先生积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僵持下去不仅不利于事情解决,还可能扩大双方的损失。在权衡利弊后,朴先生最终与柯先生协商了具体赔偿金额,签订了调解协议。
云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为避免因退租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时租赁双方应当明确约定房屋设施折旧、房屋清洁、费用承担等问题。在退租时,双方也应当当面清点、验收房屋及屋内设施,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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