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小区云柜显示屏上的广告。记者 毛罕灵 摄
本报记者 毛罕灵
听首歌出现“弹窗广告”,点击关闭却跳转到购物平台;看视频暂停后,立刻有弹窗广告;甚至取个快递也“搭配”了几个广告……近来,很多市民吐槽,不少软件在打开的瞬间弹出广告,有的广告“自动跳转”到其他软件,难以关闭,令人烦恼不已!
“我们小区的快递都是寄存在云柜里的,每次去取快递时,云柜屏幕上全是广告,都需要点击关闭后才能看到取件码。”家住碧桂园的小林告诉记者,当她用微信扫码取件后,手机取件成功的页面上又会加载出新的广告弹窗。“有时候着急取快递,一直跳广告,真的非常耽误时间。”小林说,还有很多停车场的自动收费二维码,点付款的时候,总是出现一个优惠券的界面,要很仔细看,才能找到真正的付款按钮在哪里,“付款完毕后,还会跳出抽奖界面,误导你进行抽奖。实际上抽奖广告并非来自停车场或者商家,而是这个付款平台的广告。”
市民王女士也遇到过此类情况。她在打开某美图App时,进去就要先看个广告。当她选照片时,顶部还会突然弹出广告,往往搞得她措手不及,好几次误点进去。“这些广告在非我们个人意愿之下,用非常隐晦的方式误导我们进入它的跳转页面,我认为这侵害了我们的正当权益。”王女士说,她曾寻找关停广告的方式,却徒劳无功,“我也尝试在软件后台和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投诉,都没有任何改善。”
那么,市民遇到这类广告该如何处理?又如何关闭?管理这些广告乱象又有哪些法律可依?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咨询了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投诉渠道。
“市民提到的平台‘自动跳转’广告的行为,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禁止发布的广告,但各类广告包括跳转广告在内,经营者都应当尽到核对义务,不发布违法广告内容,方可发布。”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过,跳转广告必须确保能一键关闭,不能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据介绍,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该《办法》还细化规定了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等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以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市民如发现软件推送相关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遇到不能一键关闭、关闭标识不清楚的自动弹窗广告,可以先截图保存相关广告发布者证据资料。如果广告主、广告发布者为我市经营企业,可拨打12315或者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如为外地企业,可拨打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电话投诉。
那么,除了“一键关闭”广告,市民对于“关不停”的广告还能做些什么?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市民在浏览相关网页时,为了避免某些恶意软件的攻击,对来源不明的软件应谨慎安装,对某些广告界面谨慎点击。同时,市民尽量选择安装正规软件,避免弹窗广告产生的不良影响或恶意攻击,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是否安装带有弹窗广告拦截功能的正规软件程序,降低弹窗广告出现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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