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消防栓洗车 冲刷了污垢却“洗掉”了公德

核心提示: 11月11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浙江杭州五星工业园附近,一女子用消防栓接水洗车,此事引发热议。

刘海川

11月11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浙江杭州五星工业园附近,一女子用消防栓接水洗车,此事引发热议。网传视频显示,消防栓上接了一根黄色的水管,黄色水管延伸到一辆粉色的小车旁,小车旁有大量水渍,疑似刚刚清洗完毕,一名红衣女子正在车旁进行清理。

“把消防用水当作自己家的,随便用,要不要负责?”视频发布者和网友们在见识这位“硬核洗车女子”的霸道行为后,纷纷表示了谴责。依笔者之见,为一己私利随意占用公共资源,冲刷污垢之时,同样也“洗掉”了功德与良知。

一方面,消防用水不可随便使用,其属于社会公物,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害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由此观之,消防栓本是消防专用设备,应服务于全体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

而事件中女子使用消防用水洗车,究其本质是为了图方便图便宜而随意使用了公共消防资源,自私行为背后透露出的是对社会公德的蔑视。可以试想,如若紧急情况下,发生火灾需要立即用到消防栓与消防用水来扑灭熊熊大火,但这时消防栓的接口与管道被人私自占用,从而耽误了消防队的灭火工作。这样一来,灭火的最佳时间被延误,很可能造成火势更大程度地蔓延,对更多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而另一方面,如果肆意使用公共财物、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没能受到应有惩罚,也会纵容“精致利己”的不良风气蔓延,形成错误的道德示范和价值观指引,从而导致人们对“顺手牵羊不算偷”这一错误观念的认可和对“占小便宜”行为的“不亦乐乎”。在这样的错误示范影响下,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无偿”占用消防通道来方便自己停车,会有更多的人拿消防用水“免费”洗车、浇花、洗菜……如此“人传人”,恶性循环,易导致社会公共财产的“异化”与社会的病态。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类似的侵犯公共财产案例不在少数,比如小区内上锁了的共享单车,以及随意占用盲道摆摊经营的小摊小贩。这些本该是服务于社会的公共之物,在受私欲支配的人们的霸占下没能发挥出原有的功能;而这些人往往侥幸“逃之夭夭”,或者以“法不责众”的观念而有恃无恐,值得警惕。

因此,对于违规违法占用公共资源的恶劣行为,绝不能持着“从来如此便对”的宽容态度。我们需要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这样方能对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自私自利观念予以震慑,将潜在的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遏止于摇篮。

一个社会对待公共财富的态度,是衡量这个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指标。车有污垢本无大碍,去洗车场中洗净便是。但私自挪用消防栓和消防用水看似冲刷干净了车垢,却是“洗掉”了人心中的社会公德与良知。

责任编辑:万韵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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