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敏(右)向居民普法。记者 王晶 摄
陈凯敏口述 本报记者 王晶 整理
我叫陈凯敏,今年37岁,是中山路社区第五网格的网格员,大家都叫我“小陈”。
我们社区位于城区中心地段,是一个典型的以老旧小区为主的社区,在我的服务区内共有405户、962人。
全福路上有55家餐饮店,我每天都要在这里进行燃气管道的巡查和复查。工作中,我会以“拉家常”的方式,向商户介绍燃气正确使用规范、燃气泄漏应急处理及燃气着火应急处置方法,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千家万户安“燃”无恙。
我大学里学的是法律专业,平时,我也会有意识地将法律知识运用到我的工作中。我们小区居民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房屋漏水方面。记得有一次,4楼5楼住户之间有个矛盾,也是因为漏水问题,经过多次排查,漏水点找到了,原因是将5楼业主阳台改成了卫生间。根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将没有防水设施条件的卧室阳台改造成卫生间厨房。沟通过程中,我就有意识地把这些法律知识普及给居民。最终,5楼居民答应把阳台重新进行改造。
问题解决了,居民心情舒畅了,我心里也很开心。我认为只有从源头上让居民群众知法懂法,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只有不断地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将基层的矛盾纠纷引导到法律的轨道上来尽快解决,才是引领基层网格化管理走向法治的重要一步。希望通过我的努力,把法治送进群众家门,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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