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自拆自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高新区有序推进花园村新型农村社区试点项目
本报讯(记者 云莹 通讯员 云宣)去年以来,高新区以花园村新型农村社区试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新模式。自该项目启动以来,高新区始终将其视为一号民生工程,不断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全力以赴将这件上级关注、群众期盼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据悉,花园村新型农村社区试点项目规划选址在高新区南侧241省道和县道流花线的交界处,规划总占地面积186亩,总建筑套数约390套,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计划拆除花园、夏甲、潘甲等7个自然村,拟腾退宅基地总面积336亩。
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新的尝试和探索,该项目的实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也创造了多个“第一、唯一”:该项目是我市首个采取“异地新建、自拆自建”模式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是丹阳首个在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村庄规划备案审批的项目;是镇江首例进行宅基地跨村审批的项目。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我们感到,这个项目最大的亮点,是坚持村民‘自拆自建’。”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初始,高新区开展了多轮入户调查,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上级政策要求、周围经验做法,决定一改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思维,确立“群众主导、政府引导”的工作思路,以“自拆自建”的模式,让村民成为项目实施主体。同时,为有效转变群众观念,高新区认真研究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关政策文件,形成了一套符合高新区实际的“花园方案”,通过公示张贴、反复入户等形式,把政策跟群众“讲清楚,说明白”。高新区还将该项目一期规划纳入高新区乡村振兴展示馆,并在项目指挥部打造项目沙盘,让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有可观可感的认识和感受,引导群众支持搬迁、主动搬迁。“我们充分尊重民意,在方案设计、规划布局、户型结构、拆房建房等各个节点,先后召开群众座谈会20余次,各类方案征求意见8次,群众投票表决6次,让群众自己当家作主,真正实现了村民从‘拆迁思维’向‘自拆自建’的转变。”
作为一个先行先试项目,有很多难题需要突破。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感到,最大的难题是不能把项目建成一个‘盆景’,而是要通过项目的实施,寻找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改造建设新路径。”为此,高新区从科学规划、过程规范、资金平衡等三个方面统筹考虑、重点发力。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高新区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精心选址、合理布局,该项目沿241省道与大圣田园综合体项目相呼应。同时在周边合理布局一些功能性的配套设施,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满足了群众对交通和周边环境的要求,还照顾了农民在民俗和生活方面的需求。高新区对每一个重要节点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操作,在群众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由政府行文、法务把关、司法公证参与,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合法有序。同时,细化年度搬迁计划,加大退出宅基地复垦力度,腾退指标全部“反哺”花园社区建设。精细测算项目基础配套所需资金,最大限度控成本,力争资金基本平衡。
截止到目前,花园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已投入配套建设费用1360万元,一期38亩土地农转用已获省政府批复。首批54户自拆自建村民5万元保证金全部缴纳到位。“当前和下一步的重点任务,是及时完成一期建设,用新的形象、铁的事实来吸引更多的村民支持、参与二期建设。”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高新区将围绕尽快出形象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我们将紧扣一期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按照排定的时间表,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同时按照先拆后建的要求,妥善做好宅基地复垦工作,并强化宣传发动,形成连片效应。在社区治理方面,全面谋划和落实新社区的物业管理方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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