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劝架还是拱火?调解员抽丝剥茧巧解纷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金某前往云阳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调解室里,金某又激动又委屈,称自己热心劝架却遭遇“重拳出击”,对方甚至倒打一耙,竟要求自己赔偿损失。调解员通过金某提供的信息联系了打人者隋某,隋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参与调解。但令人意外的是,隋某表现得比金某更加激动,他表示自己必须揭穿金某虚伪的说辞。

本报讯(记者 菀滢 通讯员 张缘)近日,市民金某前往云阳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调解室里,金某又激动又委屈,称自己热心劝架却遭遇“重拳出击”,对方甚至倒打一耙,竟要求自己赔偿损失。调解员通过金某提供的信息联系了打人者隋某,隋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参与调解。但令人意外的是,隋某表现得比金某更加激动,他表示自己必须揭穿金某虚伪的说辞。

当事人到场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详细询问事情经过。据金某所言,他驾驶出租车将客人送达某小区,发现有两人在打架,便放下车窗朝他们喊“别打了”,谁知打架中的一方(隋某)竟掉头朝自己冲过来,越过车窗击打自己的头部,不仅如此,隋某还威胁要砸车,甚至还指着受伤的手要自己赔偿。隋某的说法却截然不同,他告诉调解员,自己当天与外号叫“老野”的人因抢客发生冲突,金某似乎与“老野”认识,“老野”打自己时金某就只是看着,但只要自己一反抗就被金某大声地嘘“哦,你要把他打死咯”,惹得围观群众对自己指指点点,而“老野”在听到金某的话后也明显态度嚣张起来,不停地用力击打自己,更可恨的是金某见状不仅没有离开,还对着自己开始骂脏话。“这哪里是劝架,分明是拱火。”说到这儿,隋某很是气愤。

经讨论,调解员认为本次化解矛盾的关键在于金某行为的定性,这是矛盾症结,更是当事双方的心结。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调解员前往该小区调取监控、走访保安及当时在场的居民,并联系上“老野”详细了解事情经过。针对隋某的说法,调解员也让金某作出了解释。

调解员在复杂的证据证言中抽丝剥茧,逐步还原了真相。经调查,金某当时确实既不认识隋某等两人,也不了解两人为何打架,作出那般言行仅是因为看到年纪较大的“老野”一直落于下风,便先入为主地认为年轻的隋某“不讲规矩”,之后又认为隋某这人不给自己面子便小声嘟囔了几句脏话,未料到会被隋某听到,进而导致隋某认为金某在故意针对,最终引发了两人后续的肢体冲突。借助证据和证言,调解员耐心引导双方解除误会,放下偏见,并依据法律法规和相似案例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双方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在化解两人的心结后,调解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坐下来面对面协商赔偿事宜。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下,双方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分责定赔事宜。

最终,当事双方相互道歉,隋某当场一次性支付对金某的全部赔偿,本次纠纷圆满解决。云阳街道调委会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路见不平是值得赞赏的善意之举,但需注意言行应客观、理性、适当。当遇到冲突时,友好协商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才是最佳方案,暴力解纷不仅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施暴方还需对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需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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