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书生
近日,“影院后排抖腿观众被打对方获刑”登上微博热搜。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上海男子邓晶和妻子在观影时遇到后排观众抖腿,影响自己观影,便转过头去大声对对方说:“你在干什么?你这样我都没法看了。”但后来座椅又摇晃起来,邓晶火冒三丈,认为观影感受全被后排这名男子破坏了,不顾妻子的阻拦,他“腾”地站了起来,跨过椅子将对方一把揪住,一拳打向对方面部。造成被打男子面部出血、右眼眶内壁及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邓晶“冲冠一怒”已经触犯法律。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故意伤害达到轻伤即可定罪量刑,轻伤的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按照具体的伤情鉴定确定具体量刑幅度。犯罪情节一般,致人轻伤的,量刑幅度在六个月到一年半,轻伤二级情况较轻,刑期应该在六个月到一年之内。邓晶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纯属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但是,本来应该受到同情的被打者,为何却少人同情?个中原因,着实耐人寻味。
从常理说,网友应异口同声对打人的邓晶进行谴责和批评,对被打的观众给予同情和安慰,可是不少网友却对打人者竖起了大拇指,说“他做了我一直想做的事情”,“谢谢你帮大家出了口气”。而被打的观众却少有人同情,网友“卡丫007”甚至说:“打的太轻了,应该判无罪,要不导致这种不文明没素质的肆无忌惮。”
究其原因,是公众苦抖腿久矣!
电影院内观影需遵守文明规范,不干扰其他观众,这应当是每一个观众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可是这位被打者却在观影时,因为太过投入,看到精彩之处,竟不由自主抖起腿来,导致前后两排座椅均产生晃动,这一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的观影体验。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当前排观众邓晶起身制止后,抖腿男子本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对别人造成影响,如果及时道歉并停止抖腿,就不会发生后面被打受伤的严重后果。
喜欢抖腿的人,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并不是有意为之,但在公众场合抖腿,确实有伤大雅。中国自古就有“树摇叶落、人摇福薄”、“男抖穷,女抖贱”“抖腿万事空,皱眉穷一生”等俗语,都是针对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善意提醒。
观影抖腿被打,打人者也因此获刑,这一双输结果启发人们,只有每一个人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学会换位思考,才能真正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