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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标准岂能任性而为
王恒
近日,浙江杭州张女士应聘少儿美术老师时,因身高太高被拒,引起广泛关注。张女士主动向对方询问了自己被拒的原因,对方回复:“主要是太高了,经常弯腰工作也会很累。”
事件中的张女士应聘的并不是什么对身高有硬性规定的职业,而是少儿美术老师,因身高太高被拒,实属离谱。即使用人单位给出了相应的解释,但主要以小朋友为教学对象的教师,以成年人的身高来论,“经常弯腰工作也会很累”这种说辞根本站不住脚,看似为应聘者着想,实则是敷衍塞责、推诿搪塞。
作为一家从事少儿培训的用人单位,招聘教师的考察重点当是应聘者是否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有没有职业情怀、是否适应教学需求等,无论从哪一点上看,曾经从事少儿美术教育行业3年的张女士都是合格的。招聘的最终目的是选拔人才而非选拔身材,仅仅因身高问题就将求职者拒之门外,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标准未免过于任性了。
此外,我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并没有关于教师身高的内容,因此以身高为由人为地拔高求职门槛,于法无据,而且涉嫌身高就业歧视。
近段时间,正是招聘求职的旺季,然而,从四川成都某公司招聘信息标明“下班到点跑的请绕道”,到此次浙江张女士碰到的“经常弯腰工作也会很累”,部分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专业和不理性的行为不仅挫伤了求职者的积极性,更加重了求职用工的社会成本。
追根究底,求职招聘中各种奇葩的任性规定是部分用人单位潜在地认为求职者“有求于己”,以居高临下的姿态挑挑拣拣,漠视求职者的诉求,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求职环境。因此,用人单位唯有用客观、冷静、理智、平等的态度对待求职者,才能在这个春天里实现求职求才的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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