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核心提示: 冬闲时节,在我市乡村田间地头,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正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该局和司法局共同认定,确认今年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2户。

我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今年认定示范户92户

本报讯(记者 须俊 通讯员 王小军)“有了上级颁发的标志牌和赠送的法律书籍,我们将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当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为乡村振兴助力!”冬闲时节,在我市乡村田间地头,一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正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该局和司法局共同认定,确认今年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2户。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农村治理新格局,从去年开始,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并在去年12月出台了《丹阳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认定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一位示范户,并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村组干部、退伍军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户中遴选产生。对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摘牌调整。

为了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进一步往深里走、往实里做,确保培训宣传效果,今夏我市还集中组织示范户开展为期3天的培训和现场观摩学习,精心挑选了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人民调解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日常急需的法律法规,结合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例典型,给示范户上了一堂法治宣传课。此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3名执法人员与全市92户示范户结对,采取1名执法人员结对3~6户示范户、全员包区包片等方式,把培育指导工作融入日常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目前已全员到户指导2次以上,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即时远程指导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我市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农业法治文化阵地或法治图书角。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司法局将充分利用现有行政村的法治文化阵地、农家书屋等来打造具有农业农村元素的法治文化广场。今年已认定农业法治文化阵地24个。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完成剩余75个行政村示范户培育,力争明年全部完成培育任务。同时完成执法人员的“结对子”任务,树立示范户典型,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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