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菀滢 通讯员 张缘) “唉哟,瞧我犯傻,闹出这么大的误会。多亏了你们调解员,不然我这心里还不知道要白白怄多久的气。”近日,云阳街道调委会受理了一起由薪酬误会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
当事人董某于数月前从另一当事人钟某经营的门店辞了职。因认为自己尚有薪酬未收到,董某一直对钟某心存不满。近日,董某在路经原工作门店时,发现钟某竟花重金再次装修了门店,心下认定并不缺钱的钟某是在故意拖欠自己的工资,于是趁着夜色将门店新装的玻璃窗砸坏。钟某发现玻璃被砸后第一时间报警,民警在调查后迅速锁定了董某。在对该赔偿纠纷进行评估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派出所将本次纠纷移交至云阳街道调委会。调解员在受理本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详细调查了纠纷源头——董某薪酬的结算及支付情况。面对情绪激动的董某,调解员在安抚好其情绪后,晓之以理,指出《民法典》明确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董某依法应向钟某赔偿修理费用。但董某又提出其因讨薪未果而砸窗,钟某欠薪未付是存在一定程度过错的,要求抵消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此,调解员先是指出了董某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再次强调权利人应依法主张权利、暴力维权不可取,引导董某重拾理性思维。紧接着,为彻底消除董某的心结,调解员组织当事双方面对面坐下来,帮助他们一笔一笔梳理清工资结算情况。被调解员的真诚和热情所触动,董某一股脑说出了心中疑虑,钟某也拿着工资单、员工考核要求等材料耐心地一一解答,双方在不断加深的沟通中逐渐解开误会。最终,董某对自己的工资表示了完全认可,并主动向钟某道歉,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董某更是当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赔偿金,他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感谢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感叹幸好通过本次调解能让他及时在迷途上刹车,没有酿成大错。
本案中,调解员敏锐地捕捉到当事人之间存在误会,在稳住当事人情绪、避免矛盾升级的前提下,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对合理合法的要求予以支持赞同,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进行分析劝导,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更向当事双方传达了法治理念,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云阳街道调委会提醒:日常生活中遇到争议,应加强沟通,避免因误会埋下矛盾的种子。当公民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侵害时,也应当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手段理性维权,切莫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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