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楼上住户“野蛮”装修凿穿楼下房顶并产生裂纹;六年后楼下房顶又出现裂纹,而且阳台也出现渗水问题——
“对方现在不愿沟通处理,我该怎么办?”
图为魏先生家阳台渗水情况。记者 帅莹 摄
本报记者 帅莹
近日,市民魏先生(化名)遇到一件烦心事。几年前,楼上邻居在装修房屋时,因自行改变墙体位置,施工时导致魏先生家房顶被凿穿,出现裂纹。经维修后,魏先生本以为此事就了结了,可没想到最近房顶又出现裂纹,阳台也出现渗水问题。由于楼上邻居拒绝沟通处理,魏先生现在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六年前的一天,魏先生突然发现自家卧室的天花板被凿出了一个洞,四周还有几道明显的裂纹。当时他家楼上住户正在装修,魏先生立即找到小区物业,要求一同到楼上查看情况。“经过查看,发现我家天花板上的洞是由于楼上住户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墙体位置,施工时凿穿地面导致的。”魏先生说,由于当时房屋还在质保期内,物业人员便向开发公司汇报了此事。不久,施工人员来到魏先生家,对凿穿的洞及裂纹进行了维修处理。
魏先生本以为此事就这么过去了,然而,前段时间,他发现天花板上之前维修过的地方再次出现裂纹。此外,阳台顶上也出现了明显水渍,导致墙面起皮、灯具损坏。魏先生随即找到小区物业,但这次的处理并不顺利。魏先生从物业人员处了解到,他家阳台顶上渗水是由于楼上住户在阳台埋的水管漏水所致。至于裂纹,魏先生怀疑是当初楼上住户装修时留下的隐患。
魏先生认为,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楼上住户当初“野蛮”装修所致,而目前房屋已过了质保期,因此,理应由楼上住户来负责维修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魏先生从物业人员处得知,楼上住户并不愿意沟通处理此事。
“六年前,因质疑楼上邻居的装修方式存在问题,我曾尝试和对方沟通,但过程并不愉快,现在对方不愿意沟通,物业也没办法,那我家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由于阳台渗水的情况目前仍在持续,魏先生很是着急。
28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魏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已与魏先生家楼上住户进行过沟通,希望对方能主动进行检查维修,但对方并不配合,“考虑到该问题不解决会持续给魏先生家造成影响,我们已再次联系社区居委会,尝试与这户人家进行沟通协商,希望对方能够配合。”
那么,市民遇到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浩律师认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房屋使用权人在使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应注意不得侵害其他人的相邻权,否则被侵害业主可以要求侵权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十多年前,春晚小品《装修》中“黄大锤”不顾房屋结构,不管业主安全,抡起大锤砸墙的一幕令人印象深刻。如今,随着商品房交易量的不断增加,新房装修和二次装修的需求也十分普遍,其中“野蛮”装修的情况仍在不时上演。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为避免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业主应遵守装修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邻居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同时,业主如遇他人“野蛮”装修,应当注意保护现场、固定证据,若双方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