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个路口增设“右转礼让”标志

核心提示: 尽管交警部门一再提醒,机动车务必在确保右后方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右转。可是,一些司机仍置若罔闻,在路口不避让行人,强行右拐弯。

图为路口新增“右转礼让”标志。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尽管交警部门一再提醒,机动车务必在确保右后方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右转。可是,一些司机仍置若罔闻,在路口不避让行人,强行右拐弯。12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自6月份以来,交警部门相继在市区以及开发区一些主要十字路口,新增了“右转礼让”标志,并通过电子警察对右转弯车辆进行全天候监管。

12日上午,记者先后来到水关路和西环路路口,看到大部分机动车驾驶人都能遵守“右转礼让”规定,尤其是公交车驾驶员,一律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再缓慢起步通过路口。

据现场执勤的交警介绍,“右转礼让”标志主要是让机动车驾驶人在右转时做到停车观察,确保右后方安全后方可起步通过路口。

不过,记者在城区一些路口观察发现,仍有极少数司机对路面新增的“右转礼让”标志视而不见。

当天上午10时许,在城河路与中山路交界路口,记者看到,一名女子骑电动车绿灯直行通过路口时,一辆轿车从她面前驶过,右转时丝毫没有减速,更没有礼让。女子明显被吓了一跳,赶忙刹车停下。惊魂未定,又一辆轿车右转从她面前驶过。之后,女子转头再三确定没有车右转后,才继续骑车通过路口。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维护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6月上旬,交警部门在市区以及开发区行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及路段人行道新增‘右转礼让’交通标志。目前,对于未做到右转礼让的司机,主要是宣传教育,今后将会对这类不文明行为进行相应处罚。”采访时,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新增“右转礼让”标志以来,大部分司机都能做到主动礼让,一些十字路口右转弯处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交警部门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对于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车辆根据相关的规定将给予100元记1分的处罚。

那么,开车上路应该如何右转才能确保安全呢?交警部门介绍,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车辆应在导向车道为实线前,开右转向灯变更到右转弯车道或最右侧的机动车道内;右转车辆在驶出停车线后,如果遇到同方向在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不得妨碍直行车辆通过;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启时被放行的行人,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此外,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如果路口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不能通行;没有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在驶出停车线后,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或是从左侧道路上驶来的车辆,应该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辆先行。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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