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是咋回事?

核心提示: 刘女士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她称在中介确认是华南实验学校双学区房后支付了定金和中介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而中介却称购房前从未与刘女士讨论过学区一,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是咋回事?

刘女士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她称在中介确认是华南实验学校双学区房后支付了定金和中介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而中介却称购房前从未与刘女士讨论过学区一事——

双方各执一词,究竟是咋回事?

360截图20211204104150329

图为刘女士与中介微信聊天的记录。

本报记者 高静 帅莹

为了让孩子上好学校,很多家长愿意一掷千金购买学区房。市民刘女士就是其中一位,为了能让孩子入读华南实验学校,她购买了万善上院小区的二手房。不料,当她付了定金以及中介费后,却得知万善上院小区的小学施教区并非华南实验学校,这让她难以接受。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孩子即将幼升小,为让孩子上好学校,她一直在选择合适的学区房。前段时间,她看到房屋中介人员发布了万善上院的二手“捡漏房”,价格比较划算,她便立即前往实地查看,“中介人员告诉我,万善上院的小学和初中施教区均为华南实验学校。”考虑到学区以及房屋的性价比,刘女士很快就决定购买此套房屋,并与中介人员签订了合同,支付了3万元定金及1.1万元中介费。

为了以防万一,刘女士还向中介人员提出,在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备注学区信息,但对方拒绝了,“对方说中介公司有规定,员工不能擅自在合同中添加条款。”由于签完合同时,时间已经不早了,再加上中介人员表示第二天刘女士来拿合同的时候,可以让房主签订一份关于学区的保证书,刘女士便没有再坚持。第二天,刘女士按照约定来拿合同,中介人员却告知其房东不肯签订关于学区的保证书,这让她有些无语,“好在我特意留了个心眼,将学区之类的信息,在微信上以文字的形式再次和中介人员进行了确认。”

在刘女士提供的与中介人员微信聊天的记录中,记者看到,刘女士一直在强调学区房的问题,而中介人员也表示万善上院确实是华南双学区房。为了再次确认学区问题,刘女士随后拨打了教育局的电话,却被告知该小区的小学施教区并非华南实验学校,这与中介人员的说法大相径庭。刘女士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明明之前说的是华南双学区房,现在却不是这么回事,中介人员为了将房屋销售出去,存在明显的欺骗行为。”为此,刘女士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之前她支付的定金以及中介费,“如果该房屋不是华南双学区房,我是根本不会购买的。”

对于刘女士的说法,中介人员则并不认同。“中介人员表示,签订合同的日期为11月24日,而我找她沟通学区房问题的时间为11月25日,对方表示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那么她只认签订合同前自己说的话,签订合同后的微信记录一概不认。”刘女士气愤地说道,“虽然签订合同前,关于学区房的信息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但当时都是口头讲好的,否则我也不会付定金。”有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加上微信聊天的文字记录,刘女士觉得自己完全有理由让中介公司退还自己之前支付的房屋定金以及中介费。

带着刘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与刘女士对接业务的中介人员,该中介人员却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说法。她表示,刘女士从今年7月份开始便与自己进行了交流,“刘女士说她住在滨河凤凰城,所以不考虑学区的问题,现在买房只是为了投资,因此让我把丹阳的特价房信息发给她。”该中介人员说,在签订合同前,她和刘女士从未讨论过关于房屋的学区问题,“刘女士应该是比较看重万善上院小区房子的,据说已经在该小区的售楼处看了2个月了,但在价格上和销售人员没有谈拢,所以迟迟没有购买。”

该中介人员介绍,前段时间她发布了万善上院一套特价房的信息,刘女士很感兴趣,看了房子之后就拍板决定购买了,“这套二手房的售价低于市场价将近30万元,所以刘女士购买的意愿很强烈。刘女士之前一直在售楼处看房屋,关于小区的施教区等信息大多是从售楼处了解到的,而在购房前,她和我们根本没有聊过关于学区房的问题。”该中介人员说。

至于为何签订合同后刘女士突然开始纠结房屋的学区问题,该中介人员认为,应该是刘女士不想购买此套房屋了,所以找一个理由想要退房,“她在签完合同后的第二天来到中介公司,拿出承诺书要求房东签字,承诺房屋是华南双学区房,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建议她拨打教育局的电话确认相关信息。”该中介人员告诉记者,刘女士当时情绪比较激动,当天晚上便在微信上找自己谈论关于房屋学区的问题,“那些聊天记录是她在‘套路’我,觉得这样可以有凭证,后来我将微信记录发给公司的法务,公司法务认为我在此次交易中并不存在过错。”

就刘女士提出的退还中介费和房屋定金的问题,该中介人员解释,既然合同已经签订,刘女士肯定不能随意反悔,“我们中介以及房东都不存在违规的行为,如果刘女士想要毁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该中介人员表示,如果刘女士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当记者将中介人员的回复转达给了刘女士时,她觉得这是中介公司的拖延策略,“根据之前签订的合同,我需要在一个月内支付房款,否则定金不退,现在她们就是想拖延时间。”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知道自己支付的定金没有特殊理由是不能退的,可现在的情况是,她觉得自己是在中介人员存在欺骗行为的前提下签订合同以及支付定金的,那么中介公司理应退还定金和中介费。

责任编辑:姜耶妮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