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婷
13日,《丹阳日报》刊登了一则新闻:北京圆明园遗址公园内一游客无视“请勿进入”的提醒,踩踏遗址,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阻止该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被劝后竟回“等一会儿”。针对这一情况,海淀警方通过调查核实最终将该游客依法行政拘留。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自古以来,无论是自然景观的鬼斧神工还是古迹遗址的巧夺天工,人们总是心生向往,想去探一探究竟。人们通过作诗赋词、打卡拍照、烧香祈福等方式来体会名胜古迹背后的文化蕴涵和历史沧桑,从而传承这些名胜古迹的独家故事,将记忆带给更多的人,带给更为广阔的天地。
然而,有些游客对于浏览观赏却显得操之过急,用刻字留名、踩踏拍照、无视标语等方式证明他们曾“来过”。从在八达岭长城上刻字的游客到踩踏上亿年所形成的丹霞地貌的游客,再到景区中随手扔垃圾的游客,不文明行为一次又一次地触及着景观的防线、旅游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于是,历经风霜的砖瓦上有了“到此一游”的标记,承载历史的遗迹、景观上有了踩踏的痕迹,山清水秀的风景里有了垃圾的出现。
面对这些屡屡发生的不文明旅游行为,我们该进一步完善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措施。首先是“唤醒”人们的自觉。出门旅游是放松而不是放纵,身心可以随意放空,道德不能抛于脑后。这就需要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知识学习、全民普及的方式进行教育,让守公德成为一种习惯,让“劝不动”变成“不用劝”。其次是健全景区的观赏机制。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安排、监控设施的配备,让“没人看”和“没人管”变成“实时监管”和“井然有序”。最后是坚守法律的惩戒。近年来法律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惩治积极迅速,不仅让触犯了法律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让那些游走在边缘的人看到警示,更让大多数人看到了法律是守护文明、保护古物的一道坚实有力的防线。
《爱莲说》中有一句叫“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既然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对美好景物的向往和爱惜,那为何我们不能双手放下、双脚远离,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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