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撞上透明玻璃导致受伤
律师: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应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 高静 帅莹
为了采光更好和视野更加开阔,如今不少商家在装修时都会选用透明玻璃材质的门窗,但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一些顾客因为没注意而误撞上去导致受伤,由此产生了纠纷。
前段时间,市民张女士的儿子和他的同学在一家餐厅就餐,其间张女士的儿子起身寻找厕所时,不慎撞上了餐厅内的透明玻璃,导致眼角受伤。张女士表示,由于餐厅内的玻璃周围没有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才导致她的孩子不小心撞了上去。在张女士看来,顾客在餐厅用餐,商家理应给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对于玻璃门之类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张贴醒目的标识,起到提醒的作用,否则顾客在餐厅内因此受伤,商家就得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随后,记者来到张女士反映的这家餐厅,注意到餐厅临街一侧均为玻璃幕墙,玻璃上张贴了餐厅的特色美食图片。餐厅内还有几处玻璃隔挡,用以分隔就餐区域,玻璃隔挡上没有任何警示标语,周边也未设置警示牌。接着,记者又走访了周边一些店铺,看到大部分店铺都采用了玻璃材质的幕墙,但仅有几家张贴了警示标识。
采访中,一家店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玻璃幕墙上张贴的一般都是当季新款产品的图片,玻璃门上则安装了门把手,“正常情况下,只要顾客稍微注意一些,是不会撞上玻璃的。”他表示,张贴警示标识会破坏玻璃幕墙的整体造型,不太美观,“遇到有小孩子进店的情况,我们会提醒顾客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发生撞上玻璃或店内其他设施的情况。”
另外一家茶饮店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是因为小孩子打闹才造成撞上玻璃门之类的情况,那么即使张贴了提醒标识,意外也无法避免,“关键是孩子的家长要起到监护作用,保障孩子的安全。”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是成年人不小心撞上玻璃,那么很可能是当事人心不在焉,“出现这样的情况十分偶然,店内安全提醒做得再醒目,当事人也会‘视而不见’。”
市民尹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在逛街时遇到过“撞玻璃”的尴尬情况。“我当时抱着孩子,一家店的玻璃门擦得很干净,所以没有看清,以为是入口,就直接撞了上去,孩子的脑袋也被磕到,所幸不是很严重。”回想起当时的一幕,尹女士至今仍有些后怕,“为什么商家不在玻璃上贴一些东西?完全透明的一片,不注意的话很容易撞上去。”
发生撞上玻璃导致伤人的事件,商家在其中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发生此类事件,如果是因为孩童打闹、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那么家长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商家由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适当责任。”丁斌表示,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使用透明的玻璃进行装饰时,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且应尽量使用足够厚度的玻璃。
据了解,虽然撞上玻璃导致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处理结果会有差异。在一些事故中,商家需要承担伤者的医药费;而有的伤者不仅得不到赔偿,还得掏钱赔偿玻璃的费用。这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商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业内人士提醒,为了避免顾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和商誉损失,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更加注重细节,落实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尽量多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服务和措施,如及时清理地面污渍,放置防滑垫等;在人员较多或对行动不便的顾客多加注意或引导,设置安全警示标语等;建立快速完善的安保和送医机制,一旦顾客受伤能够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