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获评示范农场将有扶持奖励

核心提示: 我市以省农村改革试点试验为契机,正在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试点行动。

图为省农机推广站负责人和我市农机科技志愿者走进访仙镇绿舟农场开展科技服务活动。通讯员 陈新辉 摄

本报讯(记者 须俊 通讯员 陈才兴)我市以省农村改革试点试验为契机,正在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试点行动。记者从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此次试点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市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在试点创建中,市财政对新获得的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创建扶持。

据了解,此次农村改革试验,我市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将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改善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创新经营机制,提升家庭农场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之间、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开展合作与联合,提升农业经营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拓展其增收空间,培育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按照“积极引导、示范带动、规范发展”的原则,我市对现有传统小农户具备家庭农场雏形,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引导扶持其向家庭农场经营转变,实现自然人农业向法人农业转变,并坚持质量第一、效益第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家庭农场通过建立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有序规范流转土地,合理确定种植规模或养殖规模,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单位产出,实现科学化管理。

为开展好家庭农场培育试点行动,我市对2020、2021年新获得丹阳市级、镇江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将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2020年前获得丹阳市级以上的示范家庭农场,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镇(区)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发展情况开展综合效益、服务能力、示范带动等考核,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2020、2021年度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贷款给予贷款余额2%的贴息(已享受各类贴息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对家庭农场开展品牌创建、绿色或有机产品认证等给予1~3万元奖励;对参加行业条线评选活动获奖的家庭农场,按获奖级别分别给予1~3万元奖励。同时,对使用财务软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其两年的服务费用补贴。支持行业相同的家庭农场自愿组建家庭农场联盟,宣传贯彻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反映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成员的农机农资销售及融资服务,开展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对组建家庭农场联盟并运营正常的给予其一定的运营资金补贴或项目补贴,用于家庭农场联盟提高服务能力建设。此外,对各级示范家庭农场统一制作标牌。

据悉,通过三级示范农场创建,我市将政策向示范家庭农场倾斜,提高示范农场投身农业的积极性,着力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巩固我市产粮大县地位;推进家庭农场财务电算化,提高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减少隐性成本支出,间接提高农场的经济效益;建立家庭农场联盟,通过统一购买农资、提供农机服务,提高规模经营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有效规避自然、市场各类风险,同时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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