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打击恶意逃废债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

听取市政府关于打击恶意逃废债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的汇报

本报讯(记者 陈静)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打击恶意逃废债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有关事项。市人大领导李忠法、马耿良、周爱仙、符红海、韩静慧、束瑞成、陈龙出席会议,副市长孙桂林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打击恶意逃废债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打击恶意逃废债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印发了《关于防范和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了“8+1”工作机制,按照“打击是手段、震慑是关键、挽损是目的”的总思路,通过“政府部门约谈、法院强制执行、公安重点打击”层层递进的工作方式,打出打击整治恶意逃废债的一套“组合拳”。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审结了一批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案件,形成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强大声势,有效保障了实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截至2020年底,我市在省级金融生态县排名较上年提升30个位次,金融生态持续向好。

围绕与会人员提出的相关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法表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有了较大改善,全市社会经济金融整体大局稳定。下一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凝心聚力、提高站位,抓住关键、分类施策,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握形势,加强宣传,高度警醒引导诚信回归,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击,维护健康良好金融生态,全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建立镇人民政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草案)》;讨论通过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述职方案;讨论通过了丹阳市202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联系监督安排方案、《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民呼我应”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讨论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常委会议程(草案);各委办交流了下个月工作安排。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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