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2021年度购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名单公示

核心提示: 经社区初审,民政、房改复审。符合购置条件的申购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根据《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丹政规发[2010]9号),经社区初审,民政、房改复审。符合购置条件的申购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6日监督电话:0511-86908609 86908610

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丹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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