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一类疫苗建议
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本报讯(记者 溢真 通讯员 蒋艳芳)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当天,我市疾控中心专家对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问题进行了说明。
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早产儿(胎龄小于37周)和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小2500g)如医学评估稳定并且处于持续恢复状态(无需持续治疗的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
过敏。所谓“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禁忌。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
免疫功能异常。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
其他特殊健康状况。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病控制处于稳定期,病情稳定的脑疾病、肝脏疾病、常见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
另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说明见表格。
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